根據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的最新規定,以下幾種發票確實已經全面停止使用,如果收到,必須拒收并要求對方開具正確類型的發票。
以下5種發票不能再用了!
1. 印有本單位名稱的舊版發票(企業冠名發票)
? 具體描述: 過去一些大型企業經稅務局批準,可以印制帶有自己公司名稱的發票。這些發票的版式各異。
? 廢止原因: 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(全電發票)推廣后,發票樣式全國統一,不再允許企業自行印制冠名發票。舊版冠名發票已經過了使用有效期。
? 正確做法: 現在企業應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樣式統一的“全電發票”或“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/普通發票”。
2. 舊版增值稅普通發票(卷式、折疊式)
? 具體描述: 主要是指那種需要連接特定針式打印機打印的“增值稅普通發票(卷票)”和“增值稅普通發票(折疊票)”。
? 廢止原因: 這些紙質發票正在被全電發票快速取代。雖然目前仍有少量行業在使用,但大趨勢是全面電子化。很多地區已經停止了這些紙質發票的發放。
? 正確做法: 優先接收和使用“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”或“全電發票”,其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與紙質發票相同。
3.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紙質版本(在某些場景下)
? 特別注意: 這并不是說紙質專票完全廢止了,它目前仍然有效。
? 關鍵點在于: 受票方(即收票方)有權要求開票方開具電子專票。根據規定,如果受票方沒有特別要求開具紙質專票,開票方應主動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。
? 正確做法: 作為會計,應積極推動企業業務端優先接受“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”,因為它更方便查驗、保存和入賬,可以有效避免丟失紙質發票的風險。
4. 過期未驗舊的發票
? 具體描述: 這主要是指從稅務局領用的空白紙質發票(如通用機打發票),如果長期未使用且未到稅務局辦理驗舊繳銷,這些發票會過期失效。
? 風險: 如果對方用這種已失效的空白發票為您開具,屬于無效發票,無法用于財務報銷和稅前扣除。
? 正確做法: 收到發票時,應通過“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”(inv-veri.chinatax.gov.cn)查驗真偽。如果平臺查無此票,或顯示“已作廢”、“已紅沖”等狀態,應立即拒收。
5. 非稅控設備開具的“白板”發票或自制憑證
? 具體描述: 一些非增值稅納稅人或小商戶可能自行用Word/Excel制作一個收據,或者用非稅務系統打印出一個類似發票的“白板”,上面沒有發票監制章和標準的發票代碼、號碼。
? 風險: 這類憑證不是合法發票,只能作為內部結算憑證,絕對不能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合法憑據。
? 正確做法: 即使對方是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,也可以要求其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,或者接受其開具的符合規定的收款憑證(但需注明相關信息并由個人簽字)。
核心總結與給會計的建議
1. 大趨勢是“全電發票”:未來的方向是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,無紙化、自動化、全要素管理是核心。
2. 查驗是關鍵:無論收到何種形式的發票,第一要務是立即登錄“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”進行真偽和狀態查驗。
3. 主動要求電子票:在業務往來中,主動向供應商提出開具電子發票(特別是專票)的要求,這能極大提升財務工作效率和安全性。
4. 內部培訓:財務部門應定期對業務人員(如銷售、采購)進行培訓,讓他們也知道哪些發票可以收,從源頭把控風險。
希望這個詳細的解釋對您有幫助!確保發票合規是會計工作的第一道防線,務必謹慎。
